“校長信箱”欄目是公眾與我校溝通交流的重要渠道,是我校與公眾互動工作的組成部分,您的來信我校將按照一定的程序處理,并在一定的時限內向您反饋處理結果。
一、受理事項
1、您對我校機關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,提出建議、意見,可以提出事項。
2、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,應當按照有關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可向我校提出。
3、對我校相關職能處室辦事過程中的有關法規、政策、程序等作咨詢,可向我校提出。
4、如果您對我校有什么好的建議和意見,可向我校提出。
二、寫信須知
1、您在寫信活動中應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、規章以及社會公德,如實反映情況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誹謗、誣告、陷害他人。
2、本欄目受理處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訪工作,因此受理處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。
3、如果您重復投信,我們將只受理您若干來信中的一封。
4、寫信時應說明請求、事實和理由,內容完整、表述清楚,就事論事、詳略得當,要避免分成幾封信進行表述以及語言過激、出言不遜,同時請不要用鏈接網頁或下載其他媒體報道的形式代替寫信。
5、寫信后請留下您的真實姓名、電話、地址、電子信箱等,以便我校在處理時可以更好地與您聯系。
6、提交信件成功后,我校工作人員會在工作日內及時接收,請不要再重復提交。同時您將獲得辦事序號,請務必妥善保管。您可在本欄目上方相關位置內輸入辦事序號,了解信件辦理情況和答復意見。
7、一般信件處理答復的時限為1~3個工作日;情況復雜的會適當延長,但最長不超過7個工作日。內容較復雜的,無法在7個工作日回復的,將告知來件者。在規定辦理的期限內,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請不要再重復提交。三、校長信箱辦理流程:
群眾來信->校辦公室受理->領導批示->相關部門辦理->回復來信。
四、校長信箱處理方式:
(一)來信內容涉及我校工作意見和建議的,交辦公室主任批辦,呈校領導審閱或轉相關處室處理。
(二)來信內容涉及相關部門業務的,由辦公室交相關部門辦理。
(三)來信無實質內容的,由辦公室按統一格式直接回復。
五、校長信箱監督電話:0855-836368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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